黔南州质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办事指南
信息来源于:黔南123 发布时间:2007/6/22
一、办理部门
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
二、办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
三、办理部门职责
核准企业审报资料,符合年审条件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章
四、办理年审程序及时间安排
1、每年5月10—20日企业到当地质监部门领取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》
2、6月2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,并将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县市质监局。
3、各县市质监局于6月30日前将企业资料统一报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核准。
4、州质监局质量科在7月20日前完成对资料核准,并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章。
五、企业年度审查(核准)申报资料
1、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(原件)
2、企业生产许可证正本(复印件)
3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
4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
5、企业自查表
6、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年检合格证(复印件)
7、企业特种设备(锅炉、压力容器、起重机械)年检合格证(复印件)
8、有关法规、细则要求取得的有关合格证件(复印件)
以上资料一式两份,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。
六、在企业年度审查(核准)合格的基础上,由黔南州质监局安排 对企业的年度现场抽查,具体要求见当年文件通知。
七、办理地址、电话
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(都匀市文化路27号)
联系咨询电话:0854—8224912
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
二、办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
三、办理部门职责
核准企业审报资料,符合年审条件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章
四、办理年审程序及时间安排
1、每年5月10—20日企业到当地质监部门领取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》
2、6月20日前企业完成自查,并将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县市质监局。
3、各县市质监局于6月30日前将企业资料统一报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核准。
4、州质监局质量科在7月20日前完成对资料核准,并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章。
五、企业年度审查(核准)申报资料
1、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(原件)
2、企业生产许可证正本(复印件)
3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
4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
5、企业自查表
6、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年检合格证(复印件)
7、企业特种设备(锅炉、压力容器、起重机械)年检合格证(复印件)
8、有关法规、细则要求取得的有关合格证件(复印件)
以上资料一式两份,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。
六、在企业年度审查(核准)合格的基础上,由黔南州质监局安排 对企业的年度现场抽查,具体要求见当年文件通知。
七、办理地址、电话
黔南州质监局质量科(都匀市文化路27号)
联系咨询电话:0854—8224912